首页 资讯文章正文

如何填写海运保险单?这种填写操作有哪些规范要求?

资讯 2025年05月11日 13:00 41 admin

海运保险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证明,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。正确填写海运保险单不仅关系到货物的保障权益,还涉及到理赔等后续问题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海运保险单的填写规范。

被保险人是指有权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,通常填写出口商或进口商。如果是CIF或CIP术语成交,一般填写出口商;如果是FOB或FCA术语成交,通常填写进口商。

标记即唛头,应与提单上的唛头一致,这有助于准确识别货物。包装及数量要按照实际货物的包装形式和数量填写,如“纸箱”“木箱”等,并注明具体数量。保险货物项目需填写货物的具体名称,要尽量详细准确,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。

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,一般按照发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加成计算,常见的加成比例为10%。保险费率则由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种类、运输方式、运输路线等因素确定。

装载运输工具要填写实际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名称,如船名、航次等。开航日期按照提单上的实际开航日期填写,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日期,可以填写“约于××日”。起运港和目的港要填写货物实际起运和最终到达的港口名称。

承保险别是指投保人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,要根据货物的特点、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险别,并在保险单上明确注明。

理赔地点通常填写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理赔地点,一般为目的港所在地。出单日期应填写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的实际日期,该日期不得晚于提单日期。

以下为海运保险单填写的关键信息总结表格:

项目 填写规范 被保险人 根据贸易术语填写出口商或进口商 标记 与提单唛头一致 包装及数量 按实际包装和数量填写 保险货物项目 详细准确填写货物名称 保险金额 发票金额加成计算 保险费率 由保险公司确定 装载运输工具 填写实际运输工具及航次 开航日期 按提单实际日期,不确定可写“约于××日” 起运港和目的港 填写实际港口名称 承保险别 根据货物等因素选择并注明 理赔地点 一般为目的港所在地 出单日期 不晚于提单日期

在填写海运保险单时,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,确保准确无误。如有任何疑问,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,以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。

上海衡基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网络热门最火问答,www.tdkwl.com网络技术服务,技术服务,技术开发,技术交流 备案号:沪ICP备2023039794号 内容仅供参考 本站内容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QQ:597817868